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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法律法规:仲裁法 [2021/11/03 15:25] craneink |
专业知识:法律法规:仲裁法 [2021/11/06 17:26] (当前版本) craneink [第一章 总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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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14: | 行 14: | ||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
- |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 + |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
*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 *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 ||
*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 *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