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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典当管理办法 [2019/12/24 16:01]
craneink [第九章 附 则]
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典当管理办法 [2021/06/29 09:12] (当前版本)
craneink [第六章 经营规则]
行 208: 行 208:
  
  
-第三十四条 典当行不得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办典当业务,不得向其他组织、机构和经营场所派驻业务人员从事典当业务。+第三十四条 典当行不得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办典当业务不得向其他组织、机构和经营场所派驻业务人员从事典当业务。
  
 第三十五条 办理出当与赎当,当户均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当户为单位的,经办人员应当出具单位证明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典当中,被委托人应当出具典当委托书、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第三十五条 办理出当与赎当,当户均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当户为单位的,经办人员应当出具单位证明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典当中,被委托人应当出具典当委托书、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典当管理办法.1577174519.txt.gz
  • 最后更改: 2019/12/24 16:01
  • crane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