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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典当行业监管规定 [2019/11/19 17:20] 127.0.0.1 外部编辑 |
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典当行业监管规定 [2021/06/29 09:15] (当前版本) craneink [第三章 准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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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56: | 行 56: | ||
- | 第十四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行政许可法》、[[《典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根据科学发展、合理布局、严格把关、明确责任、公开透明、公正廉洁的原则把好典当企业市场准入关,加强廉政建设,完善审批制度。 | + | 第十四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行政许可法》]]、[[《典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根据科学发展、合理布局、严格把关、明确责任、公开透明、公正廉洁的原则把好典当企业市场准入关,加强廉政建设,完善审批制度。 |
第十五条 典当企业的准入要符合商务部的行业发展规划和布局方案。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商务部行业发展规划和布局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地方典当行业发展规划,开展年度新增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工作,将设立审批结果及时报商务部备案并用适当方式予以公告。 | 第十五条 典当企业的准入要符合商务部的行业发展规划和布局方案。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商务部行业发展规划和布局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地方典当行业发展规划,开展年度新增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工作,将设立审批结果及时报商务部备案并用适当方式予以公告。 | ||
行 93: | 行 93: | ||
(二)典当企业经营盈余; | (二)典当企业经营盈余; | ||
- | (三)按照《[[典当管理办法]]》从商业银行获得的一定数量的贷款。 | + | (三)按照[[《典当管理办法》]]从商业银行获得的一定数量的贷款。 |
典当企业只能用上述资金开展质、抵押典当业务及鉴定评估、咨询服务业务。 | 典当企业只能用上述资金开展质、抵押典当业务及鉴定评估、咨询服务业务。 | ||
行 163: | 行 163: | ||
各地制定出台的有关典当业务政策文件、工作安排和措施应及时报告商务部。 | 各地制定出台的有关典当业务政策文件、工作安排和措施应及时报告商务部。 | ||
- | 第三十五条 指导典当企业根据《[[专业知识: | + | 第三十五条 指导典当企业根据[[《公司法》]]和[[《典当管理办法》]],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增加典当制度和业务规则的透明度,强化内部制约和监督,诚信经营,防止恶性竞争。 |
第三十六条 建立社会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纳入商务执法热线,加大对典当企业经营行为的约束、监督力度,提升监管实效。引导新闻媒体正确宣传典当企业的功能和作用。 | 第三十六条 建立社会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纳入商务执法热线,加大对典当企业经营行为的约束、监督力度,提升监管实效。引导新闻媒体正确宣传典当企业的功能和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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