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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法律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21/08/04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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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法律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21/08/04 10:57] (当前版本)
craneink [第二章 公开的主体和范围]
行 75: 行 75:
 第十七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 第十七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行政机关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行政机关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 专业知识/法律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1628045788.txt.gz
  • 最后更改: 2021/08/04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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