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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_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_若干问题的规定_二 [2021/01/14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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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_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_若干问题的规定_二 [2021/01/14 09:17] (当前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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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 司法解释 | |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 司法解释 |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认定债务人财产相关的法律适用问题,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除债务人所有的货币、实物外,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第一条 除债务人所有的货币、实物外,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 专业知识/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_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_若干问题的规定_二.1610586897.txt.gz
  • 最后更改: 2021/01/14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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