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证书

  产权证书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书包括:产权类别、产权比例。房产坐落地址、产权来源、房屋结构、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共有数纪要、他项权利纪要和附记,并配有房地产测量部门的分户房屋平面图。


  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书后,通常会附上该房屋单线平面红线图。该单线图在法律上是否属于核发产证房屋的独立所有部分的范围?实践中,对该问题的观点存在分歧。

  一般认为,产权证书后所附的单线图所标明的就是该房屋的独立所有权的范围,即该红线之内的范围由产权证所标明的权利人独立支配,属于独立所有部分。然而,产权证书后所附的红线图既无尺寸比例也未标明四至的尺寸,而且经常出现与商品房预售或出售合同及附图不一致的情形。近年来,出现了不少与产权证书后附图有关的权利范围纠纷。

  我国现行实践中管理部门在核发房产证时,于证书后所附的红线图并非对产权人独立所有部分的精确界定;而仅仅是辅助说明购房人权利的四至范围及相邻关系,其具体精确的界限应当以合同书及其附图的约定为准。为避免类似纠纷,作者建议房产管理部门在核发产权证书附图上以红线标明四至范围时应当精确,并标注尺寸及比例。目前管理部门核发的产权证书,均未记载公摊面积的计算依据及计算方法。这也是容易引发纠纷的因素,如果将来房产管理部门能够完善公摊面积的记载则可以大大减少有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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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更改: 2014/10/25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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